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及《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申报2020年下半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通知》(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会组织专家完成了2020年下半年“市示范工地”的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50项(其中初评通过18项,复评通过32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会书面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情况。
联系人:徐咏欣; 联系电话:0760-88230839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