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申报2023年下半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点击量:1234
中山建协通【2023】 14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即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下半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所规定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均可按程序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要求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一份。
(二)电子文档材料:
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编排目录并设置封面:
1、《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2、创建“市示范工地”工作规划;(word文档及PDF各一份)
3、项目已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有效证明;
4、申报项目相关证件材料;
(1)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附:年审有效页及变更栏);
(3)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合同主要部分);
(4)实施建筑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5)用工劳动合同(提供合同主要部分);
(6)提供有效建筑安全生产责任险材料;
(7)有参建单位的,须提供参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8)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的有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反映申报项目现场工程主体形象进度、安全标准化施工做法等彩色照片(JPG格式,建立总文件夹为:XX工程图片,文件夹内按检查的专业建立各分项文件夹并命名,各1~2张,总数不少于24张),相片必须清晰、像素高。
(以上材料电子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图片材料部分提供JPG格式,整理成一个文件拷贝在U盘,连同申报表一同报送)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22日止。
各申报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整理好申报材料按时报送我会秘书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咏欣、周志文
联系电话:88230832
附件下载:
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房屋建筑工程)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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