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受理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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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建协通【2024】 7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鼓励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树立企业品牌,并做好本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推荐工作,我会即日起开展本年度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所规定条件的工程项目均可申请评价。
1、申请整体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的项目须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
2、申请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的项目须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且施工形象进度在主体进度30%以下。
3、申请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的项目须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用电脑填写好《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与PDF格式电子版一并提交);附件材料按以下不同专业类别所列内容编制,按顺序编排目录并设置封面,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
(一)申请整体工程质量水平评价
1、申请评价主体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包括参建单位的)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
2、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参建单位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协议书部分)、施工许可证;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规划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或准予使用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对业主和用户的工程质量回访表,工程质量反馈表(住宅工程提交不少于总户数50%以上的有效质量回访调查表)等;
5、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包括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情况及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情况小结)(见附件2,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相应补充修改);
6、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彩色照片(相片用JPG格式,像素应在1600*1200以上,其中包括工程概貌、内墙面、卫生间、天面、地下室、标准层、机电、管道安装等部位及其细部亮点作法相片,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字的文字简述,亮点简述对应照片编号另用word格式编辑保存)10-20张。
(二)申请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三)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水平评价
1、申请评价主体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
2、施工合同的主要合同部分(包括有项目名称、工程造价、施工范围、项目负责人和双方盖章页),工程施工的结算书(尚未结算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
5、工程概述的文档:项目特点、亮点、施工质量和四新技术的应用等。
6、工程施工范围竣工平面图和主要部位的竣工立面图以及相应的深化设计修改证明文件。
7、对业主和用户的工程质量回访表,工程质量反馈表;
8、反映工程概貌的彩色照片10-20张(照片要求JPG格式,像素应在1600*1200以上。包括主体建筑的外观、建筑装饰工程各部位,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个字的文字亮点简述,用word格式保存)。
三、申报期限
1、申请整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的项目可于2024年10月31日前提交评价申请材料;
2、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申请实施动态受理,有意向申请广东省工程结构质量相关奖项的项目请按相关要求一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有意向申请的项目请按要求整理好申请材料并拷贝在U盘,连同《申请表》一同报送我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咏欣、周志文;
联系电话:88230832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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