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受理2025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点击量:668
中山建协通【2025】 1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方针,引导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及《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我会即日起开始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上述《评价办法(试行)》和《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均可按程序向我会提出申请,我会实行日常动态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申请表》,要求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一份。
(二)电子文档材料:
请提供以下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编排目录并设置封面:
1、《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申请表》;
2、申请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做法(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模架、高处作业、临电、大型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文明施工等各部分的管理措施做法);危大工程管理(所涉及危大工程类别,载明超规模危大工程清单);特色亮点(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工地、绿色施工、安全体验区以及安全管理过程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要求提交word文档及申报单位盖章的PDF文档〕
3、项目已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中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有效证明;
4、申报项目相关证件材料;
(1)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附:年审有效页及变更栏);
(3)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合同主要部分);
(4)实施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5)用工劳动合同(提供合同主要部分);
(6)提供有效建筑安全生产责任险材料;
(7)有参建单位的,须提供参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8)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的有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反映申报项目现场工程主体形象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法等彩色照片(JPG格式,建立总文件夹为:XX工程图片,文件夹内按检查的专业建立各分项文件夹并命名,各1~2张,总数不少于24张),相片必须清晰、像素高。
(以上材料电子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图片材料部分提供JPG格式,整理成一个文件拷贝在U盘,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
三、其他
申请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向我会报送申请材料。我会将视申请项目的进度情况分阶段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特此通知!联系人:徐咏欣、周志文;联系电话:0760-88230832。
附件:《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评价申请表》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03月03日
返回